2015年8月13日,从昆明市医保中心可以获悉,2016年的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已经开始,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今年开始,市民不必再回到原籍地缴费参保,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就能办理。
居民医保费用提高至120元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是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与,尤其是家中有新生儿的父母也别忘了给宝宝参加一份。根据规定,昆明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参保的,其出生后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其父亲或母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也可随父亲或母亲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补助,一般是总额的80%为政府补贴部分,另20%由个人出资。2014年的参保费用为408元,其中个人支出部分为70元,2015年参保费用为510元,而个人支出部分为110元。
明年,个人缴费的部分比今年增加了10元,为每人需缴纳120元参保费用。
缴费截止日为今年12月25日
为了避免参保人反复奔波的繁杂程序,今年开始,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办理有了就近就便参保缴费的政策,市民不再需要回到原籍地办理缴费手续,普通居民只要在每月1日至25日的工作日,就近到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2016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过了这个日期就不能再参加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了,市民们务必在这个时间之前进行缴费办理。
几类特殊人员请注意
1 城乡低保对象
2 城乡重度残疾人
3 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
4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5 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未成年独生子女
6 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
由各地民政部门或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在9月中旬至11月下旬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