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讯:记者昨从市就业局获悉,黄石市本级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由于市本级于五月底接到省政府正式文件,各参保单位五月份已按原费率缴费完毕,五至六月处于失业保险调整费率的交替阶段,经市人社部门相关经办机构商定,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
据介绍,凡是在五月按2费率缴费的参保单位,视同六月已按1费率预缴。由此五月已缴费且六月无新增缴费人员的单位,只需在市社保大厅开具核定单,不需实际缴费(五险缴费系统中有失业保险降费率记录)。
六月新增的参保单位及原参保单位新增职工,按1的费率办理核定缴费(单位0.7%,个人0.3%),七月起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均按1%费率缴费。
如果五月参保单位已从个人工资中按0.5%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视同五月已缴纳0.3%,并为六月预缴0.2%。由此,参保单位对五月已代扣代缴的职工,六月只能按0.1%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七月之后,每月均按0.3%代扣。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年底将减征失业保险费4800多万元,将惠及全市企业3800多家,惠及参保职工27万人。
关注手机新一站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