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样本选取科学覆盖
据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该局统计监测中心借助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和网络平台,就政府为民办实事之医疗和养老保险的看法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目的是了解政府为民办实事之医疗和养老保险满意度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城乡居民的满意度差异,并收集居民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想法和要求。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全省19个市县的城镇和农村地区年龄在18岁以上的居民。电话调查的人分布为:东、中、西部地区各抽取400个样本,其中城镇和农村地区各抽取600个,合计1200个;网上调查300个样本。抽样方法上,电话调查按电话号码随机抽取,网上调查按点击先后随机抽取。
本次调查情况从年龄分布来看,18-45岁的居民有712人,占59.33%;46-60岁的居民有314人,占26.17%;60岁以上的居民有174人,占14.50%。与我省18岁及以上人口中的三者比重“64:22:14”基本吻合,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
超八成居民满意
养老财政补助
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居民对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1200人中,共有1076人对“2012年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由2011年200元/年提高到2012年240元/年的落实情况”做出评价,总体满意率为89.14%。城乡居民满意率较高,主要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从地区来看,西部地区居民对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最高;从城乡来看,农村地区居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比城镇地区居民的评价高。从年龄段来看,居民对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与年龄成正比,年龄越大,评价相对越高。从了解程度来看,居民对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与了解程度成正比,了解越多,评价相对越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超过八成居民对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表示满意。1200人中,城镇地区共有503人对“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月增加285元的落实情况”和农村地区共有557人对“2012年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由70元/月提高到85元/月的落实情况”做出评价,总体满意率为86.70%。城乡居民满意率较高,主要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申报和发放工作,受益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农村居民人数分别为42.77万和60.23万人。
从地区来看,西部地区居民对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最高。从城乡来看,农村地区居民对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比城镇地区居民的评价高。从年龄段来看,60岁以上居民对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最高。从了解程度来看,居民对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落实情况的评价与了解程度成正比,了解越多,评价相对越高。
民众纷纷献计献策
被访居民还为政府促进和落实为民办实事纷纷献计献策。对于“2013年如何促进和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问题,电话调查和网上调查分别收集了334条、150条意见和建议,两种调查方式的结论基本吻合,主要归纳整理为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的政策好,但要及时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把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提高全省居民的知晓率。
二是工作中应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简化社保财政补助办理手续,对农民办理相关补助多些指导。二是及时告知补助发放情况,并全部实现网上查询功能。三是通过加强整治庸懒散奢贪,强化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四是提高政策执行力,组织检查组下基层了解实情应常态化。
三是工作中应关注四个问题。一是逐年提高补助标准。二是针对社保卡过期就没有补助的问题,应规范补办程序。三是针对60岁以上农村居民应分年龄段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同时政策应该体现城乡差别,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倾斜。四是扩大社保财政补助覆盖面,关注失地农民、城镇失业人员、企业临时工、农场职工、买断工龄下岗失业群体的社保问题。
省人社厅公布了《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原来的《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农保办法”)和《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城居保办法”)合二为一,在保留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将缴费标准、待遇发放条件等多方面进行统一,6月17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