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张老师,30岁,个体经营,月均收入30000元
侧重需求:
年缴保费:22000元
客户需求:大病保障、60岁保障在100万、70岁前大病保障70万、能够在70岁能补充养老有住院医疗、意外医疗、住院津贴
前言:三十而立的年龄,独生子女的第一代,上有老下有小的开始,承担着家人保障的起点,拥有一定保额的商业保险变得已经非常急迫,因为涉及到整个家庭的生活。那么通过以下保险产品的组合,使自己在这特特殊阶段拥有百万保障,充分体现一个人对家人的无限责任,何乐而不为呢?
案例如下:
一、产品选择:(缴费年限,保费及保额)
1、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费,年缴费13050元,基本保额15万元,终身享有45万重大疾病保障;
2、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费,年缴费6875元,保额25万,70岁之前重大疾病保障25万,70岁之前未发生理赔,70周岁返还本金137500元用于补充养老;
3、国寿祥福定期保险:30年缴费,年缴费1710元,保额30万元,保障至60岁(保障30年),保险期间身故、高残享有30万保障;
4、吉祥卡B*2份:一年一交,保障一年,意外身故、高残保障153332元,意外医疗23332元;
5、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一年一缴费,保障一年,保额20000元,年缴保费500元;
6、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一年一缴费,保障一年,保额10000元,年缴保费290元。
二、保障权益如下:
1、重大疾病保障:(最高享有70万)
被保险人70周岁之前享有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障70万元,一旦确诊,先行赔付,怎样花费、有什么药物等都由自己选
择和支配,与医保没有任何报销冲突,社会医保是报销,康宁是直接赔付;
被保险人70周岁之前没有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康宁定期在70周岁满期,直接返还20年所交保费总额137500元用于补充未来养老。70周岁后享有康宁终身给予的45万重大疾病保障,本人一生未曾发生理赔,受益人享有45万元受益金。
2、意外保障:(最高享有1153332元身故、失能保障)
被保险人在60周岁前享有因疾病身故(康宁未曾理赔的情况下)、意外身故、疾病意外高残失能等情况下1153332元的保障;
被保险人在65周岁前享有因疾病、意外造成高残、失能、身故(康宁未发生疾病理赔的情况下),享有853332元保障;
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享有以上保障70万元,(吉祥卡65周岁以后停止销售)
被保险人70周岁以后,依然享有以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