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星联合小保倍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优点?
1、保障给力:重疾险不分组多次赔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额,35种轻症不分组,配3次,每次给付基本保额的30%。
2、等待期出险:被保人若在等待期确诊轻症,轻症保险责任失效,保单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3、保障期间灵活: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保障期间,更加灵活。
二、复星联合小保倍重大疾病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不保?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以上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符合本合同“肾 髓质囊性病”及“肝豆状核变性”定义的不在此限)。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感染”及“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8)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