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的条款解析
1.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申请并获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互助资金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本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款保险。
2.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为一次性趸交。
3.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这款产品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保险责任:这款产品的保险责任比较简单,主要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和高度残疾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5.免除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保险公司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6)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因疾病身故;(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如何确定受益人?
1. 除另有约定外,合同身故保险金的第一顺序受益人为隶属于国务院扶贫办的发放贷款的互助资金机构,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以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上限, 且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2.除另有约定外,合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第一顺序受益人为隶属于国务院扶贫办的发 放贷款的互助资金机构,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以被保险人未偿还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上限,且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