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靠谱吗?
2017年成立的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立在山东。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和万能型保险等保险业务。2019年12月底和2020年12月底的偿付能力如下:
指标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实际资本(万元) |
79,248.11 |
87,277.38 |
最低资本(万元) |
34,011.54 |
30,813.19 |
核心偿付能力溢额(万元) |
45,236.57 |
56,414.19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233.00% |
283.08% |
综合偿付能力溢额(万元) |
45,236.57 |
56,414.19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233.00% |
283.08% |
二、和泰随心保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本主险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③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⑤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不包括经输血导致的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因器官移植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⑥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⑦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⑧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⑨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既往症;
⑩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