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 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二、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保障什么?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犹豫期:10天;
身故豁免保险费:
①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身故日以后,投保人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身故日以后投保人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身故豁免保险法申请资料
在申请身故豁免保险费时,由主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须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