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邦附加金喜多多定期寿险产品的保险责任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限:至35周岁;
全残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则自被保险人全残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每当主合同根据约定给付生存现金时,本附加合同同时给付全残保险金,直至主合同停止给付生存现金时止。每次的全残保险金等于主合同当年的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之比,如下列公式所示:
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x 主合同生在现会给付金额
在给付全残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身故,则身故给付金额为零;在其他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按“投保人解除合同”处理。
若全残持续期结束,则保险公司将停止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持续期线束后再次发生的全础视为另一次全残。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的付费期内全残,除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因附加《友邦附加金喜多多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而于以豁免外,投保人仍需继续支付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或付费期结束(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二、友邦附加金喜多多定期寿险免责情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行驶证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