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一、保险责任:
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主要提供的是身故保障和期满金,并且还可以给付生存金:
身故保险金:
1、在保险保障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岁,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岁且未满25岁,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减去已给付生存现金、基本保额的2倍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保险金;
3、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25岁,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减去已给付生存现金、基本保额的3倍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保险金。
生存现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仍处于保障期间内,则保险公司需按照约定给付生存现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保险合同期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保险公司需要按照基本保额给付满期金。
二、产品特色
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可以长期保障至55周岁;
可以领取生存金,且领取方式是从18周岁至55周岁每3周年领取一次,满期可以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
此外,作为分红保险,还可以凭保单领取公司的分红。
三、除外责任
如果因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四、投保须知
需要注意的是,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投保年龄未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
而合同的有效期一直到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如果保险单周年日正好是被保险人生日,则至被保险人55岁生日满期,要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满期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