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邦附加金喜年年Ⅱ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保险责任:
身故豁免保险费
如果在保险保障期间,被保险人身故,则自被保险人身故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豁免应该支付的且还没有支付的保费。
全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在保险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全残,在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内,自全残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豁免应该支付的且还没有支付的保费。
2、产品特色:
这是一款专属儿童附加豁免保费产品,针对身故以及全残皆可免交剩余保费。
3、可一次性缴费吗?
在缴费方式上,这款附加险和主险的缴费方式一样,所以还是要看主险的缴费方式是什么。
二、免责哪些情形?
如果因为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对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如果因为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对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