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疾险多次赔付好还是一次赔付好
重疾险的“多次赔付”和“一次赔付”各自都有其特定的优点,具体哪种更好,还是要根据需求和具体情况来评定。
二、什么是多次赔付
“多次赔付”指的是被保险人在第一次罹患疾病得到保障赔付后,合同保障效力依旧存在,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再次患病,只要在指定次数范围内,还可以进行重疾赔偿。只有在保障次数用尽后,保单才会失效。
三、什么是单次赔付
被保险人第一次罹患重疾,保险公司确认情况符保险合同赔付标准后进行理赔,之后保险效力失效,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不会再得到重疾险保障。
相对于多次赔付,单次赔付只能进行一次理赔。而多次赔付只要在保障责任范围内,并且符合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就可以再次得到第二、三次保障。
比如重疾险的“多次赔付”若为三重赔付,那么在被保险人第一次患病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100%保险金,合同依旧有效;被保险人第二次出险,保险公司还是赔付100%,合同依然存在保障;在第三次被保险人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完100%资金,保险合同也随之终止失效。
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注意事项
分组疾病之间的关联
中国保监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文规定,所有重疾险必须含有下列6种重疾: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因为以上疾病占高发重疾中的80%,对于分组重疾产品,优先选择将恶性肿瘤分为一组的。其次也可以选择这6种疾病在疾病分组中较为分散的产品,从而增加多次赔付概率。
多次赔付间隔期和生存期
多次赔付的“间隔期”指的是两次疾病发生的间隔时间,通常为90天或3个月。具体规定还是要根据实际保险产品合同条例执行。若被保险人在间隔期内再次罹患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付。
“生存期”是指被保险人再次罹患疾病确诊后,有一段存活期间,若被保险人在存活期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再次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