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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附加真情呵护母婴疾病保险

2016-09-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哪些保险公司设有母婴险 答:人人保险,听朋友说的,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追问,祝天天开心。<br />问:请给我推荐几个卖母婴耐用品的网站,谢谢 答:现在貌似这类不多,爱如宝值得去看看<br />问:用心呵护——能换来真情吗? 答:不一定哦,关健在对方;不过用心就希望,不用心连希望都没有! 我相信,真情处处都在,真情的永存,是等待具有真心真意的人! 祝你幸福!!!耐心哟!<br />
所属公司: 长生人寿 投保年龄: 20周岁至44周岁 保障利益
长生附加真情呵护母婴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母婴健康保险金 6万元 1.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迟者为准)起十个月后,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并由我们确认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孕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母婴健康保险金。2.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迟者为准)起十个月后,被保险人的胎儿在妊娠第二十八周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所生育的婴幼儿在出生后二十八天内身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母婴健康保险金。 因利用人工或药物方法造成的胎儿身故(为了抢救被保险人生命所作的治疗性终止妊娠除外)或婴幼儿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母婴健康保险金的责任。3.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十个月后生育婴幼儿,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并由我们确认所生育的婴幼儿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婴幼儿先天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母婴健康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 ,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