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信泰保险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 天至55 周岁 保障利益
信泰爱满溢两全保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11.4) 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11.5)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2 |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一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11.6)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200%给付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8000元 | 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2万元 | 被保险人在每满十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 | 12万元 | 被保险人在年满八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祝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