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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返还 教育养老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2016-09-12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给儿子买了份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答:这款险种非常好,集教育养老健康意外如一体,第三年就开始返还一直返到85岁<br />问:2013版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答:即含重疾,意外,教育,又含锂财,养老,保障齐全<br />问: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答:好处是不容易赔钱,坏处是收益不高,理赔难!<br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28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3000元(60岁前每年);6000元(60岁至84岁间每年)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给付生存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30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3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05%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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