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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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实际住院医疗费用*0.8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每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不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累计给付的所有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