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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

2016-09-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海康康爱一生申请防癌险 答:请直接致电保险公司咨询<br />问:泰康e康终身防癌疾病保险什么意思 答:交十年或者二十年,按照合同交满期后不用再交,终身享受条款内的保障。一旦发生条款内的责任事故,则一次性给付保额。买多少赔多少。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生活愉快!<br />问:太平全无忧终身防癌疾病保险20年合同期满可以取回... 答:有到期返还和消费型,太平洋的爱无忧,中国人寿的防癌险都是到期返还型,新华的惠康是身故返还<br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癌症关爱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内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我们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轻症癌症保险金 2万元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恶性肿瘤,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内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恶性肿瘤,则我们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给付“轻症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癌症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105%或现金价值的较高者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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