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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祥悦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6-09-12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多少 答:具体您的个人情况建议您详细询问一下国寿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br />问:怎么查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答:翻开保险合同第一页,有交费,保障明细。你看附加重大疾病险的保额是多少。或者拍照发过来,我帮我重新整理这个保单<br />问: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瑞鑫提... 答:你好,这种数据你直接看保单不就可以了吗。保单上面都有的,除了分红是不确定的,别的都是确定的呀。<br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18至60岁 保障利益
国寿附加祥悦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特定疾病保险金 2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高残保障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与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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