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人在年满60周岁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给付首期生存保险金,一直给付至被保人年满79周岁为止。如果中间被保人不幸身故,生存保险金也就中止给付。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人在18周岁前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赔付累计已交保费;
如果被保人在18周岁后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赔付1倍基本保额保额。
3、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人在年满18周岁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即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人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以外,还会给付4倍基本保额的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也就是说,如果因意外身故,最高可以赔付5倍保额,这个保障力度可以说是很大了!
4、水路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十八周岁生日当天)在搭乘水陆空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水陆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身故的,保险公司除了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外,还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等同于5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水陆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即如果发生水陆空公共交通意外导致身故,最高可赔付10倍基本保额,如果投保30万保额,那就是可以获得300万保险金赔付!
5、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人在年满80周岁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返还累计已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