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菩提保重疾险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65周岁,缴费方式可以是分20年或30年交、交至55或60周岁,保障终身。
一、重疾保障
100种重疾可以分为6次赔6次,每组重疾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仅1次,给付后该组重疾的保险责任终止。当累计给付重疾保险金6次后,保险合同终止。
重疾分组合理,将高发重疾恶性肿瘤单独分组,不影响其他重疾的理赔。
若被保人因同一病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重疾,保险公司仅按照一种重疾来给付保险金。
另外,首次重疾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当时的较大者给付。后续5次重疾赔付都需间隔180天,且都是按照100%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同时,若被保人在第10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且未满60岁确诊,可以额外赔付50%及基本保额。
二、轻症保障
若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依次按照30%、35%、40%基本保额给付轻症保险金。它覆盖了35种轻症,且不分组赔付3次。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人所患的轻症,同时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和中症定义,保险公司仅承担中症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同样地,若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轻症和重疾定义,仅承担重疾保险责任。
三、中症保障
华夏菩提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覆盖了20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每种中症只赔付一次,赔付过后该种中症保险金保障责任终止。
四、身故保障
若被保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2倍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身故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3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