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政策自4月1日起大调整。调整后,参保人员重新分类,相互间的待遇差距缩小,现金负担也更轻了。
自4月1日起,上海医保进入了新一年度,也由此迎来了医保制度实施11年以来最大调整。如今,对于医保政策的变换,你是否已经有所了解呢?
参保人员更快进入“共付段”
据悉,过去的医保制度分为“四步走”。第一步使用个人账户当年余额,第二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当用完所有个人账户金额后再进入第三步“自负段”,金额按不同人群划分,从300至1500元不等,而最后则进入“共付段”,即由个人与附加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现在,这“四步走”变为了“三步走”,参保人员使用完个人账户当年余额后便可直接进入“自负段”、“共付段”。而个人医疗账户中的历年结余,可抵充门诊“自负段”和“共付段”中的个人自负部分。换句话说,只要你的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较多,就再也不必自掏腰包支付“自负段”金额,甚至也免去了“共付段”自负部分,如此一来,参保人员的负担自然减轻不少。
此外,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也可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共付段报销比例按医院划分
三级医院就诊人数众多、排队等候时间长给很多急诊、重病患者造成影响,现在,对“共付段”报销比例实行按医院等级划分后,三级医院的负担有望得到缓解。
从表中我们不难看出,无论处于何种年龄段,当进入“共付段”后在一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都较二级、三级医院更高,前往三级医院看病,自己所需承担的部分无疑最多。这样一来,一些慢性病患者定期就诊、配药的需求就可以转至一级医院,从而缓解三级医院就医难的状况。
按年龄划分参保人群
与原医保办法相比,此次医保制度的最大调整来自人群划分标准。原办法的“老人、中人、新人”共九档归并为“在职44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69岁,以及70岁以上”四档,参保人员到龄可享受的“共付段”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比如,周先生1970年出生,原本他在职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超过自负段标准部分由医保报销50%,退休后,超过自负段标准由医保报销45%~55%。现在,周先生若在一级医院就诊,门诊报销比例可从50%提高至65%,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也可提升至60%。当他年满45岁后,一、二、三级医院的共付段报销比例又可分别提高至75%、70%和60%。可见,这种随年龄增长而逐步提升的医保待遇更让人有“盼头”。
上海201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待遇示意表
人群分类
账户段
自负段标准
共付段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在职
44岁以下
用完个人账户
当年计入资金
500元
65%
60%
50%
45岁至退休
75%
70%
60%
退休
退休至69岁
用完个人账户
当年计入资金
700元
80%
75%
70%
70岁以上
85%
8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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