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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监将拟修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门槛条件

2012-03-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中国保监会将研究修改保险资产产管理公司设立门槛条件,拟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队伍。虽然有望放低门槛,但并不意味著放松监管。因为对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仍将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今日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保监会将研究修改保险资产产管理公司设立门槛条件,拟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队伍。

吴定富在会上表示,鉴于目前对于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无法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保监会正在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将考虑放宽设立条件,将批设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使保险资金运用朝著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吴定富又指,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有多家保险公司已向保监会递交了设立申请。

根据平安保险专家介绍:保监会2004年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满足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下同);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其中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和经营有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等条件。这些严苛的条件将相当一批保险公司挡在了门外。

虽然有望放低门槛,但并不意味著放松监管。吴定富强调,没有建立资产托管制度的保险公司,将不得申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外,对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仍将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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