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与此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相比,证监会适当降低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分析人士指出,与其它两类机构相比,目前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被认为是各类机构中最有条件率先开展公募业务。
其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些许变化。“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最近12个月偿付能力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暂行规定》中则改为“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按照规定,所有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都必须是基金业协会的会员。今年1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为其6月1日后向证监会正式申请发售公募产品,创造了必要条件。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最近入会的52家新会员名单,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家。全国共有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次有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并加入基金业协会,加上此前21日公布的11家以及更早前的中国人保资产,已有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协会会员。也就是说共有1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具备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格。
分析人士指出,与其它两类机构相比,目前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被认为是各类机构中最有条件率先开展公募业务的,有的保险公司也成立了相关的业务部门。险资从事公募业务规模优势最为突出,据预测,到2020年国内公募业务规模可以达到13到15亿,其中保险的份额可能要超过10%;另外保险营销能力的优势也是比较明显;保险的金融牌照也是目前最为齐全的,在获得了公募基金的牌照之后,保险集团中的各类金融业务应该说种类是更加丰富,产业链更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