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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区域发展的问题

2012-02-16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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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地区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区域协调水平呈现阶梯状格局,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已被提上日 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区域发展问题也颇受关注.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中 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龙博士.郭金龙认为,促进保险业区域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发展 战略和"十二五"规划,抓住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契机,根据区域经济圈的区域特点,战略定位,产业布局和竞争优势,结合各区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实际,激 发,挖掘保险消费潜力,鼓励各区域合理定位,开展差异化竞争,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形成优势互补,有力保障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保险业区域发展新 格局.

我国保险业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取 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地区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区域协调水平呈现阶梯状格局,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已被提上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战 略目标之一.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区域发展问题也颇受关注.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郭金龙:当前,我国保险区域发展上还存在着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
其一,保险业区域发展不平衡.首先是保险业务水平不平衡.保险业务水平呈东中西梯度分布,且差异性有扩大的趋势.保险业务水平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保费收 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区域差异上.东部保险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部,西部.我们基于省级行政区域以及东中西三大区划保险业区域发展状况的分析表明,我国 保险业存在明显的东中西梯度分布特征,且差异性有扩大的趋势,我国保险业与经济发展的区域梯度性相一致,东部有明显的先发优势,中西部差异不大.我们对各 地区各省市,区保险业发展的规模,深度,密度,速度几个方面按照三大区进行加总比较,结果发现,存在明显的绝对值扩大趋势.

其次是市场 主体区域布局不平衡.保险供给主体在地区分布上明显集中于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我国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在数量上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在地区分布上明显集中 于东部发达地区.在全国市场上,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虽有所下降,但相对于其他保险公司而言,仍然占据着近50%的市场份额,具有明显的市场优 势.多数的区域性保险公司与外资,合资保险机构在全国保险市场的份额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还有保险市场产品结构不平衡.在财险市场上,机 动车辆险市场份额过大.从近几年来看,机动车辆险在所有地区的财产保险产品中都占有绝大多数的份额,大部分地区该险种的比例在60%左右,份额最小的上 海,海南也达到40%以上.企业财产险是另一个份额较大的险种.与这两个险种相比,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在大多数地区份额都很低.农业保险情况最为特殊,作 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许多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2004年大部分地区农业保险的比例不足1%,近年来全国农业保险占财险市场的比例只有5%左右. 所以说,农业保险的市场占比状况是极不合理的.在寿险市场上,新型寿险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从近几年来看,由于利率变化等因素造成了固定利率的传统险种 经营上的困难以及利差损问题,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保障型寿险产品占比较低.

其二,保险业区域内发展不协调.从总体来看,近些年我国各省市保险业的发展已经渐渐走上与经济相协调发展的道路,但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各省市保险经济发展协调程度仍然处于很低的水平,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保险区域间不协调还有一类特殊的表现,那就是区域间的保险趋同性严重,也就是说,在经济,社会存在巨大差异的背景下,市场结构,经营,监管却忽视了这种差异,没有实现差异化,这也是一种不协调的表现.

由于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由国家统一制订,保险业经营由中国保监会统一监管,东,中,西部保险监管模式基本相同,因此,保险法律制度和保险监管具有同质性,三大区域保险没有本质差异.

从中国保险业的空间布局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区域保险发展差别性,即区域保险发展的同质性和差距拉大问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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