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保险业开放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从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过程可以看出,政府监管部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积极推进保险市场的开放,引进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鼓励本国保险业进行自我改革、自我完善、迎接挑战。这些都给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一、是保险市场开放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内保险公司水平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为减少外资保险公司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国内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过快、过急地向外资开放保险市场导致市场竞争快速加剧,而国内保险公司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不利于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也不利于保险市场的长期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保险市场开放必须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先行是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提,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就很难对对外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和问题及时应对,很难在对外开放政策推进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必须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对市场行为予以规范,确保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三、是保险市场开放必须积极鼓励引导国内保险企业的改革发展。提高国内保险企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效率和竞争能力,是实现对外开放条件下国内外保险企业和谐共生的根本之道。实践证明,在外资公司的积极参与下,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那些不善于调整自己、固步自封的公司很可能被市场淘汰。只有及时进行自我改革、自我创新、寻找新的细分市场、改善服务质量的公司,才能真正迎接外资公司进入所带来的挑战,不断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
四、是保险市场开放必须加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数量、专业素质、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以及服务意识仍有很大差距,这就要求我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注重做好监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保险营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四支队伍的建设。积极推进保险人才队伍培训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的各类资格考试制度,如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承保、理赔专业人员考试制度等,为国内保险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从根本上提高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五、是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必须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国际经验表明,强化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是对外开放过程中必须坚持的核心原则,也是保险监管的核心目标之一。我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水平,充分吸收和利用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维护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全面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进,给中国保险业发展不断引入新的活力,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产品和技术,促进了国内保险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服务和产品。外资公司的不断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中资保险公司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下一步,我国保险业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把握开放节奏,统筹内外发展,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开放风险,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