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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为何不能保险?

2012-05-1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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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财力支持是关键。要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基金监管力度,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养老保险等改革,为人们养老提供更多选择。当不再为今后的养老担心犯愁时,更多的人就会放心消费、积极消费。

“我们老了谁来养?”

3月20日,在山东烟台一个建筑工地打工的老韩领到了春节后的第一份工资。老韩今年56岁,是山东沂蒙山区一个小山村的农民,他在这个离家数百公里的工地当炊事员,为上百名农民工准备工作餐。老韩打工,为的是给自己和老伴准备养老钱。他说要在外面干上四五年,希望积攒2万元。

目前,我国9亿农民中,绝大多数人的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在现实压力下,很多上年纪的农村居民,就和老韩一样,节衣缩食,把来之不易的收入积攒起来,以应对不时之需。

养老,农村人发愁,城里人同样不轻松。40岁的张先生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他是公司骨干,收入不菲,可由于工作时常变动,生活压力很大,总有一种朝不保夕的感觉。于是,他每月都把20%工资储存起来,作为自己的“养老基金”:“过几年,不能在职场打拼了,就靠这部分‘老底儿’生活。”

“我们老了谁来养?”对养老的顾虑,正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大事。它左右着人们的消费预期,抑制着城乡居民的即时消费,影响了社会消费总水平的提高。妥善解决养老负担,已成为扩大消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养老保险为何不“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构建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网。可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还不够“保险”。

在农村地区,从1990年开始,有关部门就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政策扶持、集体适当资助和建立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推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两年后向全国推广。然而,现实情况是,由于大多数地方无力或不愿对农民给予补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变为农民的个人储蓄保险。直到2005年底,全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只有5000多万人。

对城镇职工而言,从1997年开始,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也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比如,这两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加,目前已经超过500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18%,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到30%。

更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由于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企业职工的构成成分更加复杂。农民工数量大、流动快、劳动关系稳定性差。原来面向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无法适应农民工的就业状况。“今年在广州打工上的养老保险,明年到北京打工就没有了。上保险没啥意思。”“一直打工上保险将来才有可能领养老金,要是过两年回家种地去,保险就没了,还不如每月多发几十元工资。”农民工这些心里话,说出了他们的困境。

除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养老还有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形式。然而,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要依据险种面市时的银行利率而定,获得收益所需时间长,吸引力不大。至于企业年金,要靠企业自愿设立,要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多数企业态度并不积极。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只有500多亿元,有企业年金的职工只占有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5%,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在30%以上。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先要提高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参保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

其次,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搞好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养老保险的支撑力。国务院去年底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提高统筹层次、建立有据可查流转方便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定期增加养老金等一系列制度。专家指出,做实个人账户后,那些频繁流动的就业人员,就能凭自己的保险账户在任何地方持续参与养老保险,这将极大方便参保对象。

当然,我国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地域之间差别很大,不可能靠一项政策、一个措施解决所有养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人群,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比如,为农民工提供的养老保障,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要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对于农村地区的养老,要以家庭为主,并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等制度结合起来,增加资金支持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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