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B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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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并由我们确认 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等待期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续保除外)或复效日(以较迟者 为准)起九十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