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华国民超满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介绍
1、关爱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第十个保单周年日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下述比例核定关爱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
0-30周岁 |
31-40周岁 |
41周岁及以上 |
关爱保险金比例 |
50% |
35% |
0% |
2、体检奖励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前 6个月内体检并按要求上传由体检机构提供的体检报告,且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保单周年日未发生本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则保险在上传该体检报告后的下个保单年度,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核定体检奖励保险金额。
3、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确诊时本合同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同时本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4、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确诊时本合同疾病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5、二次、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所对应的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三年后,若被专科医生再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确诊时本合同疾病保险金额的80%给付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所对应的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满三年后,若被专科医生再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确诊时本合同疾病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6、轻症、重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自确诊日后本合同应交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合同继续有效。
综上可以看出,国华国民超满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确实有20%基本保险金额的体检奖励保险金,不仅保障轻症和重症,还有恶性肿瘤二次、三次赔付和轻症/重症豁免保费。相较其他重疾险来说保障是比较全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