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泰如意甘霖臻藏版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90天;
宽限期:60天;
缴费方式:趸交、5/10/15/20/30年交;
保障期限:至70周岁/终身;
重疾保障:110种,60岁前赔付170%的基本保额,60岁后赔付170%的基本保额;
中症保障:25种,不分组可赔付2次,每次赔付65%的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50种,不分组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50%的基本保额。
二、信泰如意甘霖臻藏版的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轻症疾病的保险 责任继续有效。
2、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且针对该疾病保险公司已经按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再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再次确诊,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中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5%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
5、被保险人轻症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疾病以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交纳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的保险费。
6、可选保险责任:本合同可选保险责任包括“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和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三项。
综上所述,信泰如意甘霖臻藏版最高是可赔付170%的,除此之外高发轻症保障全面,轻症和中症赔付比例较高,恶性肿瘤额外赔付,还有可选特别身故关爱金。是否购买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