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青
此轮金融危机之后,制定和实施全球统一的金融监管规则,已成为全球的趋势,保险业也不例外。
“当前我国保险监管改革与发展处于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也考虑要积极借鉴欧美成熟市场的经验,系统地梳理我国的保险法律法规,从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过渡到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第一财经2010金融峰会”上表示。
经过对金融危机教训的深刻反思,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于2009年6月初步确立了全球保险监管战略的总体框架,此次调整的重心是推动各成员国家自行制定监管标准向逐步制定全球统一的监管准则的转变,并决定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具体规则的制定工作,以加强对国际活跃保险集团的一致性监管。
陈文辉认为,作为未来保险行业的“巴塞尔协议”,共同框架将成为国际保险监管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其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全球保险监管趋同的大方向,对危机后保险监管模式和理念共同确定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从全球保险监管的趋势来看,制定和实施全球统一的金融监管规则已成为必然趋势。同时,国际保险监管正在推进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开展逆周期监管,并且注重保险创新监管,同时加强了国际保险监管的合作。
对于中国保险监管而言,陈文辉强调,应立足于本国国情,以我国当前的保险监管体制为基础,开展宏观审慎监管。
同时要加大国际事务参与力度,全面参与国际保险监管的制度设计和标准制定,深入研究和把握相关国际规则的具体内容,实质性参与有关讨论、管理和决策,增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和主动性。
目前我国已做出了尝试。12月6日,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首次保险监管国际联席会议,来自加拿大、英国、美国共11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督官出席会议,围绕加强合作、共同防范跨境风险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目前,特别急需研究加强对大型保险机构壁垒监管,以及逆周期监管和保险创新监管等,满足日益复杂的全行业范围的风险管控要求,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协调其他监管机构,提高监管合力的作用。”陈文辉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