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为爱启航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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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下表所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自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三十周岁时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比例为100%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以及二十一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比例为600% |
满期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240万元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三十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扣除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4倍后的余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与所交保险费的较大值+利息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一)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二)身故日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