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保险在银行不能随便卖

2012-05-23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市民到银行存款,在热心业务员的介绍下,办了手续签了字,捧回一大堆单据,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办理的不是存款,而是保险。

为避免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销售,去年底,国家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银保驻点销售。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

近日,“3·15鹰眼行动”接到大量市民关于“存款变保险”的投诉,他们中有工薪阶层,有外来打工者,也有年迈的老人,每一起投诉背后,都有一笔被错位的血汗钱,都有一个为此郁闷的家庭。

大庆晚报先后以《生命人寿潜伏银行“诱”储户》、《市民要求泰康人寿退本付息》、《太平人寿“天价”手续费遭质疑》等为题,报道了保险公司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大庆晚报持续关注“存变保”部分客户拿回本金

18日,《生命人寿潜伏银行“诱”储户》一文中,被保险公司“诱保”的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李女士说,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日前已经履行承诺,把她的保险本金全额退还给了她,王女士对本报的关注表示感谢。

无独有偶,家住让胡路区66岁的王女士,这几天也格外轻松,因为困扰她半年之久的“养老钱”终于回来了。

原来,王女士去年去银行,准备把1万元的“养老钱”存定期5年,然而,在业务人员的指导下,王女士“迷迷糊糊”在一份保险单上签下了名字,等她发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但10年内动不了这笔钱,而且还要连续5年,每年向保险公司续交1万元。

看到本报的相关报道,王女士给记者打来投诉电话,在记者的协调下,王女士最终拿回了自己的本金。

经过本报持续关注,“存款变保险”涉及到的多家保险公司,在处理客户投诉时,态度都比较积极,被投诉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能及时、客观地解决和客户之间的纠纷,多位客户拿回了自己的本金。

近日,市保险行业协会针对市民“存款变保险”问题做出正面回应,要求少数违规“驻点销售”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立即撤出银行,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查。

“驻点销售”早被叫停应邀才可进银行

在本报持续关注下,一些有过在银行被“诱保”经历的市民,纷纷打来电话,有的投诉被忽悠的经历,有的咨询与保险相关的问题。

对于从去年底,银监会、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保险产品,相关产品改由商业银行直接向客户销售的规定,大庆市保险行业协会综合科周国华主任解释说,这个规定,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不能进入银行,如果银行、客户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上门服务”,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仍可前往银行答疑、服务、培训和辅导。但是在银行,不可以主动向前往银行储蓄的市民介绍保险产品,在应邀给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不可以拿自己的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进行优劣比较,除非客户主动提问,要求解释。

周主任介绍说,目前,我市市民投诉及晚报等媒体报道的“存款变保险”等问题,起因主要是:保险合同非常严谨细密,个别销售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有意突出产品的优势,对客户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提示不到位;个别客户在没有完全深入了解产品详情的情况下,草率签订合同等。周主任说,我市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收益分红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对于那些自主选择保险产品的市民,大可放心自己的保险产品的安全性。

周主任还回答了一些读者关心的“前年保监会叫停的“投资连结”业务和他购买的分红保障型保险产品是不是同一产品”的问题。

专家表示,“投资连结”产品是一种风险大、没有最低保障的业务,“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在2009年被禁止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后,我市各保险公司早已不再通过银行销售。而我市目前各保险公司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为“分红保障型”产品,该产品有最低的保障,风险较低,是国家银监会、保监会批准的。

银行人员代销保险须持相关资格证

为保证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服务质量,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市民在银行办理有关保险产品业务时,可以要求银行销售人员出示相关证件。

由于保险产品条款内容多、专业性强,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客户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销售人员必须向客户如实、详细讲解条款内容,并提醒客户保险的除外责任,让客户清晰购买。

保险合同的正本、回执等所有签字栏,必须要由客户本人签字,客户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自己签字,任何人代签都将是无效合同。

客户一旦签字,则被视为合同的成立,如果客户要在合同生效后毁约,客户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同时,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还应告知客户,保险业务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期限之内,若客户反悔,可以撤消合同。

签约后悔怎么办并非退保一条路

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向保险公司要求退保的客户中,除了那些因被“误导”而购买保险产品的人外,还有部分客户是因为个人经济情况等原因,而产生退保的想法。

由于保险产品流动性较差、不易变现,部分保险产品每年都缴纳保费,有些消费者在购买了保险产品一年、二年之后,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为拿回资金,便产生了退保的想法。

这些着急用钱退保的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就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周国华主任介绍说,客户急需用钱时,并非只有退保一条路。如果客户是在10天犹豫期内要求退保,一般只需承担10元的工本费。对于具有保单借款和贷款功能的保险产品,可启用借款和贷款功能,依次缓解客户的资金紧张问题。

保险协会将严管依法解决诸投诉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很快,截至目前,全市保险企业已有25家,去年,全市累计参保人数达231.71万人次,处理理赔案件43万余件,累计赔款23.37亿元,吸纳就业人口1.2万人,行业服务整体良好,客户投诉率不足总体保单业务的万分之一。

保险行业在慈善事业、纳税、解决下岗再就业职工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但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保险企业众多,各银行、储蓄所分布城乡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很难实现对各保险公司无盲区监管。在个别保险公司被曝出存在“驻点销售”及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保险产品问题后,市保险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违规保险公司进行整改。

市保险行业协会承诺,对于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协会将依法合规一一解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于部分因个人原因有意违约的保险客户,保险协会也会支持保险企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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