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3倍的大货车在高速路上出车祸,车上三人受伤,车主随后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等费用,却被告知违章超载保险公司一律免赔。昨天,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保险公司应按双方约定,赔偿车主80%的医疗费用,共计7万余元。
据了解,2003年4月28日,驾驶员林淋驾驶渝C12013货车(载有21吨货物,该车准载5吨),在昆明往楚雄方向的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林淋和车上两乘客受伤。随后,云南省高速路执法部门认定此事故是由于该车违法超载造成的,驾驶员负全责。随后,车主张庆生挂靠的永川市川林公司支付了三人的医疗费等费用共计92482.5元。随后,张向人保江北支公司索赔。2004年2月23日,保险公司以该货车系违章超载出事为由拒赔。
据张称,他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保险种类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责任险,自己缴纳了12000余元的保费,咋出了事保险公司就不赔偿了。随后,张向渝中区法院起诉。
渝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而云南高速路执法部门认定该事故系驾驶员负全责,故人保江北支公司应按车上受伤人员所产生医疗费等费用的80%进行赔付,即赔偿73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