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08〕1525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08〕43号)收悉。经审核,范勇宏、袁振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核准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协助独立董事在指定媒体上发表任职声明,并将声明报我会备案。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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