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保险公司各类分红保险条款都会有这样的说明:“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
也就是说,未来“保单红利”的决定因素是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遗憾的是,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是透明的,我们往往只能从媒体有限的相关报道中去了解、分析相关信息。
这一状况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会得到彻底的改变,因为一些保险公司已经上市,更多的保险公司正在准备上市,我们可以从相关的上市公告及中报、年报中更全面的了解相关公司的信息。
例如,关于客户关心的利差损问题。我们可以从平安保险公司2004年6月在香港上市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了解到:平安公司1999年6月份前保单的保证收益平均定价收益率为6.9%,按贴现利率12.5%的假设,1999年6月以前的保单有效业务估计价值为负的221亿元;1999年6月以后的保单有效业务估计价值达到了297亿元。1999年以后的保单价值完全覆盖了此前保单带来的亏损,精算师对平安保险的内在价值的中间估值达到了正的190亿元。
这类信息的公开披露,以及汇丰集团进一步加大平安股权投资,成为平安第一大股东等,是平安公司获得投资者58倍认购,并以每股高达10.33港币在香港成功上市的关键;也使分红类保险客户选择相关公司产品时有了更多的参考依据。
(来源:中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