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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为老人投保意外险 老人生活更加美满

2015-09-2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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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让广大老年朋友都能享受“银龄安康行动”意外保险的福利待遇,增加意外保障渠道,提高生活质量,安享晚年生活。为积极推进嘉兴市老年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嘉兴市政府将为嘉兴市60岁以上户籍的老人,每位购买1份政策性意外伤害保险。这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更加多一份保障,生活更加的美满。
过去,浙江省嘉兴市60岁以上的老人,在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活动时不小心受伤,或者是在读老年电大时突发意外情况,往往都要自己来承担医疗费用,今后,这样的情况会改变。

今年为积极推进嘉兴市老年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让广大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由市政府出资,为嘉兴市60岁以上户籍的老人,每位购买1份政策性意外伤害保险。

嘉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目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让利、适度普惠的原则操作。“也就是说,政府通过搭建平台、出台政策、购买服务等举措,引导和促进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负责宣传、推广、理赔等具体事项。”

据了解,此产品参保对象的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初定),政府出资参保的户籍老年人数以某一个时间节点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人口数为基准。

据介绍,嘉兴市户籍老人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凡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人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动态管理被保险人信息。一次公开招投标保险时效为两个年度,保费按年度支付。同时,不具有嘉兴市户籍但在该市居住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老人,也在参保范围,非嘉兴市户籍老人购买保险,由投保人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自行支付保险费。

“市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人力社保等部门正紧密配合,抓紧研究确定实施方案,9月底之前将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老人在政府购买1份保险的基础上,如需购买多份保险,由投保主体与中标保险公司另行签约。”嘉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该负责人介绍:“将分两类情形确定赔付标准,第一类是老人在政府(含村、社区)开办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等非经营性的老年人服务场所,或在政府(含村、社区)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中发生意外的赔付;第二类是在嘉兴市范围内的一般活动中(含居家、出行和养老机构内)发生意外的赔付。第一类情形是保险赔付的重点,赔付额度相对要高,具体赔付、补助金额及细则由中标情况确定,在保险协议中明确。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以及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由中标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具体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死亡或伤残保险金;第二,医护费用赔付,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之外,对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同时,护理费用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赔付;第三,骨折补贴,在医疗费用赔付的基础上,给付骨折定额补贴。

另据了解,海盐县人口老龄化程度之高位于嘉兴市前列,如何帮助老年人有效抵御意外风险,列入了该县老龄办2015年下半年研究课题。据悉,海盐县老龄办已成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课题调研组。从7月下旬开始,海盐县老龄办走访全县126个社区和105个行政村,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意外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全面调查。

同时,邀请海盐人保财险等部分保险公司代表与课题组进行座谈,听取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新产品介绍和开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建议,起草《海盐县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并报请县政府审议,按照计划,9月份完成试点工作,2015年年底前,海盐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争取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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