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3日21时许,阿威从汕头往漳州方向开着重型货车去送货,行驶至国道324线421KM海峰路段时,撞上了道路中央的隔离栏。阿威看夜黑无人,就开车逃离了。第二天,阿威发现车被撞坏了,当日就去投案。经认定,阿威负全责。
该货车曾向厦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阿威就向该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该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交强险理赔款2000元后,对其余费用不予赔付。阿威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8480元。
该保险公司辩称,在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中规定,事故发生后,司机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保险公司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