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破案费成被告
“我提交了新的证据给法院,希望这个拖了三年的事儿,能尽快有个结果。”修车公司的于经理说。
于经理说,2009年4月,他接到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的电话,称保险公司承保的一辆金杯车在河北出险,希望修车公司到河北将事故车拖回北京,进行定损并维修。
于经理所在的修车公司和被告的保险公司是多年的合作关系,修车公司代保险公司销售机动车保险单,同时承担被告承保的机动车出险后的维修。
这辆车不久前在北京被盗,窃贼将车开至河北时出了车祸,只得将车弃在路边逃走。当地警方经查询,确认是被盗抢的北京牌照汽车,便通知车主到河北认领。
在保险公司对这辆金杯车定损后,于经理的修车公司开始对车进行维修,维修费及拖车费计15909元。汽车修好后,车主来接车,于经理遂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孙某联系,问能否放车。
当地警方要求,缴纳一笔1万多元的“破案费”。孙某答复可以放车的同时,请修车公司垫付该车的“破案费”,并答应在理赔时把维修费用和“破案费”一并支付给修车公司。修车公司核实车主的身份后支付了1万多元的“破案费”。
但在此后的3年间,尽管于经理多次索要,保险公司始终未向原告支付维修款和破案费。今年3月,于经理起诉请求东城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车的维修款及原告垫付的破案费共计28259元。
“破案费”各地均有发生
“这就是一个标的很小的案子,我以为都不会有人关注。”于经理说。他不知道,正是案中的“破案费”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同样在今年,据报道,河南安阳警方侦破一起盗车案件后,要求保险公司支付3.8万元破案“奖励费”才能领车,但保险公司要王某垫付,再拿票据报销。这样一来一回,导致王某在两地奔波十几天,仍然没能从警方手中领回被盗车辆。
据报道,2010年底,河北沧州市的李先生家的汽车不见了。一个月后,李先生接到河北保定市警方通知,车找到了。但保定警方找保险公司索要车价15%的“破案费”。因为警方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李先生也无法取回被盗车辆。
在网上搜索,市民抱怨“破案费”的帖子并不少见。“我小姨家新买那辆车刚过完年就被偷了,小偷开车潜逃过程中在外地发生了车祸,然后弃车逃跑。车就这样被找到了。但是人家那边公安局要收车价值的15%作为‘破案费’,头一回听说警察办案要收‘破案费’。”
山东一名网友也写道,“年初机动车被盗,后来报警,最终盗车贼在滨州市惠民县人赃俱获,机动车放于惠民县公安局,而等到受害人准备去领车的时候,老家的公安办案民警却索收破案费。破案本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办案经费也是从财政支出的,财政主要来源还是我们纳税人的税收。为什么还要收取破案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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