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扣除手续费退还本合同项下所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如您欠交保险费、有其他款项未还清或本公司实际给付保险金多于应付保险金的,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累积生息账户本合同犹豫期结束后,本公司为被保险人设立累积生息账户。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将关爱年金及生存保险金转入累积生息账户进行累积生息。该账户按本公司公布的累积利率以月复利方式进行累积,若公司变更累积利率,则账户的累积利率自公布日的下个自然月起生效。 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全部或部分领取累积生息账户金额。被保险人申请部分领取的,每一自然年度(详见释义)可以进行一次部分领取,在本公司给付部分领取金额后,累积生息账户金额相应减少,且部分领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元。被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