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车被租车公司额外收取保险费、折旧费3000多元,市民周先生近日来电讲述自己的遭遇。
周先生说,他从本市一家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帕萨特回江西老家,期限15天,当时销售员称:“每天300元,不额外收费。”周先生离去匆忙,未仔细查看租车合同。交车时,租车公司称:“使用汽车产生折旧费,还有保险费需要分担,这两项加起来要额外收取3200元。”租车公司还找出汽车后座底部一处有损坏,要周先生赔偿500元。周先生认为,很可能提车时就存在缺陷。
周先生签订的租车合同中确有如下条款:租户在使用汽车中产生折旧费、保险费、检验费等年度一次性花费要按天分担。周先生说:“租车费用一般都包含以上费用,当时看到这家公司报价低才动了心。”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本市该车型日租金一般为380-420元。而除去赔偿金500元,周先生租车15天共支付7700元,约合每天51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