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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让人代填理赔困难

2012-03-2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因让保险业务员代填保单填错年龄,致使自己无法享有预期保险收益,已经缴纳3年的保费也不能全额退还———无锡投保人沈红发日前在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吃了这样一个窝心的哑巴亏。

沈红发5年前经某寿险业务员推荐,投保了一款养老险,当时图省事,沈先生在空白投保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其他信息都让业务员代为填写。沈先生连续缴了3年保费后才发现保单上的身份证号码错了。沈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更正,没想到,这一要求遭到保险公司断然拒绝。

保险公司称,沈先生买的养老险,年龄越小,缴的保险费也越少。根据保险法规定,沈先生少报了两岁,属于申报年龄不实,致使其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如果沈先生想将保单更正过来,得先补交保险费。这个问题不解决,沈先生就算继续缴费也不能享有预期的保险收益。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法院审理认为,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人身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要素。申报年龄不实构成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违反。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年龄申报不实,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沈先生尽管已经缴纳3年保险费共12180元,但返还现金价值仅有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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