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日的临近,一批与之相呼应的法规文件也将密集发布。上周五,六部保险业法规在中国保监会主席办公会获准通过,不日将正式对外公布。
CBN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上周五,保监会办公室通过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六部法规。在六部刚刚通过的法规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属于对以前相关文件的修订,《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保监会新制订的法规文件。
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了与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相衔接,有相当一批此前发布的法规文件,需要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在保监会上周举办的新《保险法》培训会上,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为了与新《保险法》相衔接,今年以来,保监会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废、改、立”,预计“十一”前后,相关的法规文件将会陆续出台。
《保险法》专章规定法律责任,是法律立法规范性的要求。为了保证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作为一部完整的法律,“法律责任”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与保险有关的机构都需要以此为本,行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