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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案件风险监控 做好“五个强化”尤为重要

2015-06-1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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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监控保险业案件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防范要求。针对本次会议内容,新一站保险网为您详细介绍。 会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做好“五个强化”,即强化领导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事前防范,消除风险隐患;强化事中控制,勇担社会责任;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人员管理,防止“带病上岗”,筑牢保险业案件风险的内部防线。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保险案件...
为切实有效地遏制保险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效果,中国保监会近日召开保险业案件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保险业案件风险情况,进一步明确保险案件风险防控要求。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保险业在案件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案件风险防控协作机制、提升案件风险防控能力以及稳妥化解案件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做好“五个强化”,即强化领导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事前防范,消除风险隐患;强化事中控制,勇担社会责任;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人员管理,防止“带病上岗”,筑牢保险业案件风险的内部防线。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保险案件风险防控的属地责任,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案件风险。
会议强调,做好保险案件风险防控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案件风险防控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来,确保案件风险防控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三个显著”目标,即大案要案堵截率显著提高、案件发生率和案件金额显著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显著改善。
保监会相关部门、各保监局、各保险机构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出现,都会给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防范各类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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