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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农业保险坚持承保到户原则

2011-05-0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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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特别要求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坚持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原则。

  保监会要求,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坚持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原则。对于生产较为分散的农户,可借助村或乡(镇)、县(市)等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引导农户按照自愿的原则集体投保,不得强制投保。对于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的农牧作物和林木,应核对相关承包经营协议或租赁经营协议。集体投保业务的投保信息应在相关村委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场所进行一周以上的公示。

  保监会还强调,保险机构在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前,应由总公司事前向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开办农业保险的省级分公司,应经总公司同意并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规划;应制定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巨灾风险应对预案;业务开办前,经办机构应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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