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保监局多管齐下深化完善分类监管制度。目前,浙江保监局已经成立了分类监管工作委员会,由保监局领导担任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协调全局分类监管工作;同时还制定下发了《浙江保监局分类监管工作规程(试行)》,明确分类监管的工作流程、监管周期、责任部门、监管意见实施等具体要求。
浙江保监局还结合保监会分类评价体系基本要求和实践经验,修订完善“浙江保险机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并及时向保险机构发布,进一步发挥分类考评的导向性作用。数据显示,2010年浙江省135家保险机构中,共有18家获得A类评级。(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