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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过高的产品属于资源消耗过大的产品

2017-05-1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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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地保监局赴京座谈: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细思量

商车费改进行时。

5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召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厦门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赴京召开商车费改座谈会。会议主要听取参会保监局关于深化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下称“商车费改”)的意见建议,研究商车费改下一阶段思路安排。

此前不久,市场传闻保监会即将启动二次商车费改,全面推行自主渠道系数继续下浮一成,由0.85降至0.75;部分地区自主核保系数下浮10%,也由0.85降至0.75。这意味着商业车改将从“双85”变成“双75”或“单75”的局面。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保监会先是召集部分财险公司,后是召集部分保监局进行商车费改座谈,可见已是箭在弦上,二次商车费改有望在近一两个月内实施。

商车费改进行中,车险市场出现了拼规模、抢份额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大型保险公司通过高额补贴抢占份额,使得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中小保险公司步履维艰。因此,业内对于此时进行二次费改评价不一,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

事实上,目前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并无万全之策,而中小保险公司若想突围,恐怕只能在共享、细分上动脑筋、花心思,但这并非易事;另一条路则是黯然退出市场,目前相关机制正在完善之中。

总之,保险公司只有通过风险定价、风险选择回归理性经营,才是长远之计。

运行情况引人担忧

关于进行商车费改原因的追问不断。

追溯过往。某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历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背景和过程不尽相同 ,基本需要多年时间。在此次商车费改前,已有个别地区进行尝试,而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更是引发了蝴蝶效应。”

需要说明的是,“在寿险费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之际,财险迟迟未动的原因是数据积累或研究不够充分。随后,保监会牵头相关单位启动了车险行业纯保费测算工作,由此正式开展车险费率市场化研究。”该人士续称。

在此基础上,2015年6月1日起,商车费改试点在全国18个地区实施;2016年7月1日起,试点正式推广到全国。

的确,商车费改后,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解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商车费改头三个月(2015年6-8月)数据显示,消费者多方获益,如六个试点地区商业车险单均保费3556元,平均为每位消费者节省8.7%的保费支出;在续保客户中,约76%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保费同比上升,仅有10%涨费超过20%。

与此同时,经营情况明显改善,即保费增加、赔付下降、成本下降、盈利上升,如当年8月末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92.93%,相较5月末大幅下降3.34个百分点(同期非试点地区上升0.01个百分点),相比非试点地区降低6.2个百分点。

这一切看似皆大欢喜,却暗藏危机。“因为车险赔付率降低,使得大型公司在成本管控、分摊上的优势放大,具有更大空间投向前端费用(包括给予业务员、中介的费用,以及客户的补贴等),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市场主体为了追求市场份额或者业务,必然需要进行费用比拼,导致综合费用率持续攀升,综合费用率与综合赔付率倒挂,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某财险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问题陆续显现。延续前述数据,以其它几个时间节点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另一份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末,全国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99.83%,综合赔付率57.62%,综合费用率42.21%。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车险综合费用率42.52%,同比上升4.82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39.84%,同比上升4.66个百分点;彼时第三批改革推进地区39.51%,同比上升5.93个百分点。

对此,保监会迅速采取监管措施。例如,2016年5月,保监会通报暂停中华联合保险湖南分公司、大地保险宁夏分公司、安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渤海保险湖南分公司、华安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安诚保险河南分公司商业车险产品的决定。这是在明确释放信号,要求市场主体加强经营过程控制。

此前不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独家报道,保监会印发关于2017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的方案 ,各地保监局评分结果排名累计三个月进入前三的保险公司为必查对象,重点针对部分公司拼规模、抢份额、忽视内控合规的风险隐患,以及车险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

不过,市场主体的费用比拼并未停止。市场上最新流传的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全行业实现商业车险保费1781.99亿元,同比增长6.11%,增速下滑;综合成本率由上年同期的99.16%增至99.32%,其中综合赔付率从58.14%增至59.37%,综合费用率从41.02%降至39.95%。

一位财险公司高层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综合费用率竞争在商车费改前后一直存在,而从市场实际运行情况看,商车费改确实加剧了竞争态势。从市场主体个体角度看,在赔付下降的情况下提高费用投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但从整个行业角度看,12地保监局赴京座谈: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细思量,持续下去将产生恶性竞争,破坏车险行业发展。不过,也不能因此将车险市场的乱象简单、完全归结于商车费改。”

前述财险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短期来看,保险公司费用竞争有利于消费者。长期来看则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集中度必然进一步提高,届时价格或服务的变化难以预测。”

中小公司生存维艰

无疑,商车费改对行业是一次挑战,中小保险公司尤为甚之。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非上市财险公司中车险承保盈利的公司为数不多,仅有阳光产险、安邦财险、永安财险、国寿财险、华安财险等。

在此背景下,二次费改时机是否成熟?对此,支持者有之,认为通过降低自主渠道、核保系数,进一步降低保费充足度,既是让利消费者,也是降低保险公司费用空间,遏制市场竞争;反对者亦有之,认为争夺市场份额的态势不会因此改变,费用比拼依然照旧或将进一步加剧。

无论如何,二次费改已是箭在弦上,关键在于防患未然,中小保险公司更应寻求突围之路。

BCG(波士顿咨询公司)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通过对发达国家车险费率市场化进程的研究,发现存在四个共通的关键变化,一是市场集中度提高,领先的大型公司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市场兼并收购更为频繁,部分中小型公司将被淘汰。二是盈利能力下滑,综合成本率普遍上升。三是市场由同质化转向差异化竞争,如渠道创新与产品创新更为频繁、聚焦细分客群、精细化定价。四是车险公司拓展产品组合,平衡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某财险公司战略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也说明中小保险公司只有两条路,要么选择差异化经营,要么退出。在差异化经营上,共享是一个出路,中小保险公司由于没有规模,发展车险无法摊薄固定成本,可以借助信息中介的力量,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国外有类似的第三方机构,这种平台并非强制性,而是保险公司自己选择。”

“同时,可以建立细分市场,中小财险公司若高举高打地试图覆盖全部消费者,将难以取得奇效,倒不如深入钻研某一领域,研究得更为深入,才能发挥出自身优势。”该人士续称。

“有进有退才是一个市场正常的状态。经营绩效低下的保险公司是否及以何种方式退出市场,关系到市场主体发展模式的转型、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机制促使保险公司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这将使商车费改回到正轨。”

一切,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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