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
根据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只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保监会称,《办法》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到大专,这既是回应社会关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呼声,也是基于目前保险营销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近90%的决策判断。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新政或导致保代大洗牌。
好消息是,保监会也表示,提高学历有基础、现实可行,但也要灵活对待、不搞一刀切。
保监会表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规定考试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保监局可根据辖内实际调整参考人员学历,但取得的资格证书仅在当地保监局辖区有效,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一位寿险公司负责人称,这意味着各个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学历门槛,而并不是“一刀切”。该负责人称,受困于保险行业增长乏力,保险代理人增员困难等问题,保监会的态度也难以“激进”。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文化程度不高的地区,保险代理人的产能主要是靠关系营销,代理人的产能与其文化学历程度并不成正比。
“保险代理人的准入门槛是否能大范围提高,需要看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强不强。”上述人士称。
此外,保监会称,对现有资格证书的效力问题,将尽快下发通知,对原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换发等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对此,上述寿险公司负责人称,此前具备销售资格的从业人员,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由于这些人员与保险公司存在续期利益,如果此前的从业资格证作废,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续期利益终止,但是很多代理人仍与客户存在佣金关系却难以即时终止。
对于保监会新规影响,前述寿险公司高管称,目前该公司大专以上的保险销售人员比例占到60%-70%左右,在同行业比例中属于较高水平。但如果全面提高代理人门槛,将在代理人招聘难的情况下更加增加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对行业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