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渠道主要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营销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
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70家,兼业代理机构14.9万家,营销员290万人。中国保监会2009年保险中介市场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9161.09亿元,同比增长13.8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6%,占比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881.94亿元,同比增长22.49%。
尽管业绩不俗,但防范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的能力仍需不断加强,“在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的形势下,应密切关注营销员数量的快速增长可能带来的风险。”业内人士指出。继续深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继续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分步理顺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和加强中介监管队伍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透露,过去几年针对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紧扣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查深查透,定量定性清楚。同时针对检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查找根源,研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政策措施。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理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机制制度是也是后期另一项工作重点。
一方面,保监会将加紧相关制度和政策研究,选择合适的保监局作为体制改革试点地,并引导保险公司切实重视保险营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保险营销人员素质、促进营销队伍稳定;
另一方面,针对兼业代理机构市场主体构成复杂、不同行业差距大、经营管理方式各不相同、监管资源消耗严重的现实,力求探索一条适应市场特点和监管实际、简洁有力有效的监管思路。
近年来,保险中介领域出险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保持快速反应,及时打击。对与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合谋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在同查同处的前提下以保险公司为重点的原则,实行标本兼治,严格遵循《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不断深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