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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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与297800元的较高值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的, 我们按以下二项金额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本合同现金价值;(2)若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该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所支付的保险费与因被保险人健康或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的差额;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该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 |
生存保险金 | 1万元 | 自本合同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满两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生存保险金的时间为第三个保单周年日。 |
满期保险金 | 30万元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