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公司的保险条款,平安产险公司车险业务也不例外。车主以及汽车保险公司,都必须遵守该条款,有一些车主不知道平安机动车保险条款,本文将详细介绍平安车险条款以及如何投保才能享受优质理赔服务。
平安机动车保险条款针对所承保各险种的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及保险费、投保人义务等事项等提出了具体的车险条款。在条款中,注明了哪些情况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汽车保险如何选择投保档次,保险费用如何计算,保险双方需要遵循哪些义务,保险如何解除等等。
车主详细了解车险条款后,就可以按照条款争取权利,当事故发生后,就知道哪些是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哪些需要自己承担。只有详细了解条款,才不会在申请理赔的时候产生矛盾。
在车主办理车险的时候,不但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而且要选择一个理赔服务好的保险公司,这样才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根本做不到,保险条款说得再漂亮也没有实际意义。所以车主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诚信的车险公司,这里向大家推荐平安网上车险。
只要车主选择平安网上车险为汽车投保,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理赔服务。当事故发生后,车主只要立刻拨95512报警,工作人员就会很快到达事故现场帮助查勘定损,当车主准备好资料后,就可以等待理赔款了。若是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一天赔付,若事故严重,车主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平安网上车险查询理赔进度。如果是外地出险,车主还可以申请当地理赔,只要拨通电话,平安车险当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会负责查勘定损,资料齐全的话,车主可以在当地获得理赔款。
有了如此周到的理赔服务,如此透明的平安机动车保险条款,车主再也不要担心了,只要事故属于平安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平安车险会说到做到,尽快将赔偿金转到车主的账号中。
“交通事故认定书明明认定被保险人疲劳驾驶,也属于我们的免责条款,我们为什么还要赔?”面对一个离奇的赔案,一个刚到职的理算员发出这样的疑问。核实情况时发现,原来客户投保时正值新老保单条款更替,出单人员出具正式保单后错误地将旧的废弃条款盖好骑缝章粘贴在保单后面,而旧保单中“疲劳驾驶”属于正常的保险责任范畴。因此对于客户的索赔,保险公司只能“哑巴吃黄连”,按照客户手中的条款赔偿。
2008年6月24日,金阊法院某法庭,被保险人明明是2007年的交强险保单,事故发生在今年1月,按照规定适用6万元赔偿限额。而庭审中,原告及被保险人均要求按照12.2万元赔偿。保险公司诉讼代理人拿到他们提交的保单,顿时傻眼了,因为保单上约定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保险公司只能申请法院暂停审理,进一步查实保单情况。经调查发现,交强险从今年2月1日才正式上调至12.2万元,因为被保险人去年投保的原保单丢失,保险公司某代理点今年4月25日就帮助被保险人补办了交强险保单,但是没有注意到原来保单约定是6万元的限额这一规定,直接用新的12.2万元的新保单补办,也没有注明特别约定或者加盖补办章。本案保险公司目前还在和法院交涉,尚未审结,但是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却是很大。
风险分析:在保单、条款相分离的状况下,保单的变更、条款的更替。一定要注意两者的有机结合,同时也要及时的清理,否则,带来的不仅是无尽的麻烦,更是赔付的风险。
风险管控出单及单证管理是正式保险合同签发的开始,保单一旦签发出去,就意味着保险人开始承担这张保单约定的风险,如果一开始就出现过错或者失误,就会让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加大。
因此,笔者建议,加强出单及单证管理如下制度的改革或建立:1.加强出单岗位员工风险意识的教育,对出具的保单增设复核岗,减少出错的概率。同时加强骑缝章盖章的管理,一定要条款和保单边缘线以内都有印章痕迹,以使两者为有机的整体。2.建议对目前的单证做改革:改变保单和条款分离的现状,通过将两者印刷为一体,这样免去粘贴和盖骑缝章的工作量,同时减少因这两项人为的工作失误带来的风险;对于批改申请书(特别是过户批改)进行改革,应当将投保单中关于条款知悉签名的内容统一印在上面,由新的投保人签章,将败诉风险降至最低。
对于新旧条款更改或者补办保单,应当及时清理,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和细则,以免风险扩大。